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

不知禮義廉恥

小妹在深夜突然從廁所衝出來跟我說:「妳每天都要提醒我抬腳!」然後轉過身指著她的膝蓋處。微微渗藍的血管冒出。於是我們兩個就倒在雙人床上,頭下腳上。
「我再做這個工作下去,我就要截肢變殘障了。」
「挖塞,這樣妳就可以領殘障手冊耶。」
「妳還可以停殘障車位。」
就在我們笑的亂七八糟時,我突然良心發現「我其實覺得,我們不能老是開這些這麼惡劣的玩笑。」
「怎樣惡劣?」
「就是,比如說我們常常在亂講輪暴的事,如果被輪暴過的人看到怎麼辦?現在又在講殘障的話可以停殘障車位…。」
「蛤,我剛剛還想繼續講ㄟ」
「講什麼?」
「講說,好可惜來不及參加殘障奧運,今年難得在台灣舉辦ㄟ。」

有夠頑劣這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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